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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再就业扶持政策指南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一、小额担保贷款的性质

小额担保贷款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项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运作,指定商业银行经办放贷的一项按商业化模式操作的政策性贷款,体现了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的扶持,但从贷款性质来看,仍然属于商业性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凡杭州市区(除萧山、余杭外)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援助证》向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三、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

借款人须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由经办商业银行收回贷款。

四、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三万元,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

五、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商业银行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六、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

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不得向上浮动。

七、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

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贴息不含逾期利息、展期利息和罚息。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风味小吃、点心、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八、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申请

  借款人按约定结息方式向经办商业银行支付利息后,按季持完息凭证和有关部门认定的从事微利项目的证明向户口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处申请贴息。

九、小额担保贷款的申办程序

1、自愿申请。凡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向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2、社区推荐。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后,推荐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

3、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查后,同意的报本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对其进行复审后,同意的通知申请人将有关资料报送至本区受托运作担保机构。

4、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受托运作担保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效益计划、信用评估、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实地考察等工作。承诺担保的,受托运作担保机构向指定经办商业银行出具《担保通知书》。

5、贷款受理和审核。经办商业银行自收到《担保通知书》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之日起,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贷款申请人正式答复,同意贷款的按有关银行贷款管理规定,办理放贷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而不能提供贷款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提出改进建议。

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2、申请人的《就业援助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劳动保障部门、受托运作担保机构和经办商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注意的事项

1、小额担保贷款是政府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特殊政策,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如发现不真实或有隐瞒的,劳动保障部门、受托运作担保机构和经办商业银行均有权拒绝其申请。

2、对弄虚作假骗取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的和恶意不归还到期贷款的,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由经办商业银行查收,其中银行留存二份,转送区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一份。

4、申请人还应与受托运作担保机构、经办商业银行签订合同。

十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承诺的内容

1、如实提供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所需资料,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

2、严格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3、严格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贷款;

4、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已具备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并以个人或家庭名义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

5、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并承担逾期息、罚息及其他违约责任。

      杭州市就业服务局 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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